山东理工大学关于用人单位进入校园招聘防疫注意事项
发布时间:2021-03-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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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理工大学关于用人单位进入校园招聘防疫注意事项
一、用人单位招聘人员不超过2人。因疫情防控需要,入校参会人员须符合防疫要求,人员一经确定尽量不要更换,以免影响入校。【五类人员不能入校参会:①确诊病例、疑似病例、无症状感染者;② 密切接触者;③所在社区(村居) 21天内发生疫情;④14 天内(自填报之日起算,下同)有发热等症状未痊愈者;⑤ 14 天内本人或家庭成员有疫情重点地区( 含境外)旅行史和接触史。】
二、用人单位招聘专员需下载微信小程序“国务院客户端”,将防疫行程卡的通行码有效截图、身份证复印件、车牌号码、联系电话等(具体申请操作流程详见附件),由山东理工大学西校区南门扫码、测体温进校(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66号)。
三、招聘专员要全程配带口罩,与学生互动交流时保持安全防控距离。
四、招聘信息由招生就业处统一进行宣传推广,用人单位不得在校园悬挂条幅、放置桁架、招贴海报广告,不得使用校园大使的身份进入学生公寓发放广告。
五、给企业代招的第三方机构、收费培训+推荐工作的培训机构,在以往招聘过程中的有失信行为的单位,学校不予接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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